监理公司投标时申请表要求总监提供什么证件

申请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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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证明。

3)企业章程和制度。

4)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5)主要成员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或者其他工作经历的业绩证明。

6)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装备证明。

申报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需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包括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取消本次申请资格;经核实申请人造假或参与造假的,一年内不得申报。

2)申请人编制申请材料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申请材料应分为两册,第一册按“《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要求的内容和顺序编制一式两份;第二册为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申请人应按“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表”的名单顺序,填写“主要监理人员证明材料索引表”(详见附件3),并附于第二册首页。第二册中应将同一名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业绩证明等装订于一处。

“企业监理人员一览表”和“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表”中涉及的监理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业绩证明、劳动合同或人事调动文件等证明材料须附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和标段名称、工程内容、监理职务、监理工作起止时间等内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名称预登记证明可使用复印件。

“试验检测设备一览表”中涉及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装备应在第二册中附购买发票或调拨证明以及设备明细的复印件。

(3)已取得公路工程甲级资质的申请人在申请桥梁、隧道专项资质时,只须报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并按要求附有关监理人员的劳动合同,监理人员的专项业绩证明材料或者企业专项业绩证明材料。可不附企业章程制度及试验检测设备和装备证明等材料。

(4)监理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应当完整齐备、手续齐全、字迹清晰,《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应打印工整、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用纸规格为A4纸。如申报材料(含格式)不符合要求,资质许可部门可要求申报单位重新申报。

监理资质升级需要材料是什么?

监理资质升级需要材料如下: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有些专业申报需增加份数按158号令规定);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复印件;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

6、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等复印件;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无执业印章的,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8、有关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9、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按申请表要求填写)。

取得专业资质的企业申请晋升甲级专业资质等级或者取得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申请综合资质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企业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监理业务手册》及近两年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

10、电子文档模板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按模板格式填报企业基本信息表电子文档的通知》(建市资函65号)的规定。

11、提供属地行政主管部门无重大质量安全、违规行为等有效证明。

12、《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请按照建设部《关于填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厅36号)要求上报)请企业认真、完整填写,资质证书中的有关信息以此表内容为依据进行打印。

监理资质升级办理程序

1、到窗口服务办领取申请表。

2、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后交到窗口办登记受理。

3、业务处室具体审核有关材料,作出意见,报厅领导审批。

4、窗口办负责发放证书或退回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

5、办理完毕后的申报材料由业务处室负责归档。

办理监理公司资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求大神解答?

甲级资质由建设部审批;乙级以下由省建设厅审批,报住建部备案。

(一)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具体条件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第五条的规定。

(三)申请材料目录

1、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以上人民币;(102号令对注册资金有详细要求,请对照办理)

(3)企业章程;

(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申请资质升级,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监理业务手册》及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工作总结。

3、申请资质增项,需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4)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省建设厅进行审核,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省建设厅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分管厅长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六)行政许可数量

无限制。

(七)行政许可办理机构

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以上审核许可以属地要求程序为准。但基本相同。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控制治理工程工期,充分发挥治理工程投资效益,加强对治理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实施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在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活动。第四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国土资源部负责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第二章 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第五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分级标准如下:

(一)甲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上;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十人;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二)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人;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三)丙级资质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工程预算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五人。第六条 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监控体系,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三)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的数量不超过百分之十。第七条 同一资质单位不能同时持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第八条 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可以承揽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业务。

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可以承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业务。

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可以承揽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业务。第三章 审批和管理第九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机关为国土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的具体受理时间,由审批机关确定并公告。第十条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应当在公告确定的受理时限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四)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

(五)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

(六)单位主要监理设备清单;

(七)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材料;

(八)近五年内无质量事故证明。

上述材料应当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一份。

资质申请表可以从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上下载。第十一条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资质单位在申请资质时弄虚作假的,资质证书自始无效。第十二条 申请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向国土资源部申请。

申请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向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第十三条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办理地质灾害治理乙级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一、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资质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丙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甲、乙、丙级资质。甲级资质地灾监理资质申请表的审批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办理地灾监理资质申请表,乙、丙级资质的审批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办理。

二、申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丙级资质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资质申报表;2.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3.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以及任命、聘用文件;5.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6.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主要业绩以及有关证明文件地灾监理资质申请表,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业绩以及有关证明文件;7.管理水平与质量监控体系说明及其证明文件;8.技术设备清单。

三、申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丙级资质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资质申请表;2.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和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勘查、设计、施工)地灾监理资质申请表,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监理);3.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材料(勘查、设计、施工);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5.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明、职称证明;6.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勘查、设计、施工),承担过的主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任务书、委托书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门验收意见(监理)7.单位主要机械设备清单(勘查、设计、施工),单位主要监理设备清单(监理);8.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的有关材料;9.近五年内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

四、每年受理资质申请具体时间见省国土资源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