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测量需要什么资质
资历。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认证要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根据申报资质单位的资历、机构编制、技术力量、业务水平、技术装备和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资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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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集体土地登记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保护集体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强集体土地权属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集体土地登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登记。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集体土地登记。
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四条 市国土资源局主管全市集体土地登记工作。
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集体土地登记工作。第五条 依法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六条 集体土地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集体土地权利证书不得涂改。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七条 集体土地登记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
集体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第八条 集体土地登记按下列程序实施:
(一)土地登记申请;
(二)地籍调查;
(三)权属审核;
(四)公告;
(五)注册登记;
(六)发放或变更土地权属证书。
前款第(四)项规定仅适用于初始登记,公告时间不少于15日。第九条 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依法享有该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下列当事人申请登记:
(一)村民小组申请登记下列集体土地所有权:
1、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未打破村民小组界线的土地;
2、其他依法属于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村民委员会申请登记下列集体土地所有权:
1、原属村内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在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已打破村民小组界线的土地;
2、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同意归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3、不能证明属于乡、镇(街道)或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4、其他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申请登记下列集体土地所有权:
1、村与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同意归乡、镇(街道)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其他依法属于乡、镇(街道)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十条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下列当事人申请登记:
(一)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由房屋所有权人或经批准的宅基地使用权人申请登记;
(二)依法取得企事业建设用地的,由使用人申请登记。
乡及乡以上 *** 统一管理的教育、水利、交通等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应当由主管部门统一申请登记;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管理的,由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申请登记。第十一条 集体土地他项权利,由依法享有该土地他项权利的当事人申请登记。第十二条 一个土地权利人拥有或使用两宗或两宗以上土地的,应当按宗地申请登记;两个或两个以上土地权利人共同拥有或使用同一宗地的,应当各自申请登记。第十三条 申请人可以委托 *** 人申请土地登记。
由 *** 人办理申请登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境外申请人的委托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第十四条 集体土地权属调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权属调查中应当公告或书面通知有关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到场指界。第十五条 被调查的土地权属界线所涉及的土地所有人、使用人,应当按照公告或指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派指界人到场指界。经双方认定的界线,双方指界人应当在土地权属调查表上签字盖章。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指界人由该农民集体依法推举产生,并由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乡、镇(街道)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第十六条 一方指界人未在规定时间出席指界,其宗地界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土地权属调查机构将确界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缺席者。缺席者如有异议,可在15日内提出重新划界申请,并由申请人负担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申请或申请后又缺席的,视同对确定的界线无异议。
指界人未能出具有关证明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在土地权属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的,视同缺席指界。
集体土地权属界线和土地利用状况测绘由取得地籍测绘资质的机构承担。
土地局全称叫什么
土地局全称叫“国土资源局”。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五条,自然资源部机关行政编制691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0名、援派机动编制2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50名)。
设部长1名(兼任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副部长4名(其中1名副部长兼任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专职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副部长级)1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09名(含总规划师2名、总工程师2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第六条,自然资源部设下列派出机构:
(一)根据中央授权,自然资源部向地方派驻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沈阳局、上海局、南京局、济南局、广州局、武汉局、成都局、西安局,承担对所辖区域的自然资源督察工作。9个督察局行政编制336名,司局级领导职数64名(9个督察局按1正2副配备,对应的37个被督察单位各配备督察专员1名)。
(二)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实行由自然资源部与所在地省 *** 双重领导以自然资源部为主的管理体制,具体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三)自然资源部在北海、东海、南海3个海区分别设立派出机构,具体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扩展资料:
《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三条,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极地、深海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地方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
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 *** 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
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国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中央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监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和发展海洋经济。研究提出海洋强国建设重大战略建议。组织制定海洋发展、深海、极地等战略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等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工作。
(十三)负责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制定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制定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五)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六)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履行有关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配合开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工作,参与相关谈判与磋商。负责极地、公海和国际海底相关事务。
(十七)根据中央授权,对地方 ***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地方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十九)管理中国地质调查局。
(二十)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自然资源部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
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 *** 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土资源局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在哪个部门备案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在自然资源局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是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 *** 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
自然资源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官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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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方案提出:
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
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
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
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
国家海洋局的职责,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个人可以报考哪些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都是针对企业的,资格证书是针对个人的。例如: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甲级
林业——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工程设计
公路——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工程设计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建筑——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工程设计。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乙级
建筑——评估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策划和准备阶段管理)
农业——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工程设计。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工程项目管理资格)
建筑(乙级)——全过程策划和准备阶段管理(可承担全过程策划和准备阶段具体业务)
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农业、公路——全过程策划和准备阶段管理(可承担全过程策划和准备阶段具体业务)
工程勘察证书—甲级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可承担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任务。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农林行业(农业工程)甲级;农林行业(林业工程)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公路行业(公路)乙级
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水利行业;
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应范围的乙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
在全国范围内承担以下业务:
1、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
2、详细规划的编制;
3、集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
4、研究和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证书—甲级
业务范围: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土地调查监测和评价;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方案编制;林业专项核查;林业作业设计调查;营造林规划设计;林业数表编制;国家、地方或行业林业标准制定。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证书—乙级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测绘资质证书—甲级
工程测量——控制、地形、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线路工程、桥梁、隧道、竣工测量。
测绘资质证书—乙级
地籍测绘——平面控制测量、界址测量、其他地籍要素调查与测量、地籍图测绘、面积量算。
旅游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乙级
云南省土地整治技术服务单位备案证书
主要业务范围: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勘测单位、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土地勘测定界登记备案证书
主要业务范围:土地勘测定界、日常地籍变更调查
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
执业范围:云南省行政辖区范围内县级(含县级)以下各类土地规划编制,不涉及基本农田、占耕地不超过35公顷、总用地不超过70公顷的土地规划调整、修改以及其他土地规划业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
经营范围:
1、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
2、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林业及生态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可承担公路工程、林业及生态工程及建筑工程的监理任务。
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林业及生态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可承担公路工程、林业及生态工程及建筑工程的监理任务。
林业规划设计业务有哪些
规划设计业务方面:
(一)、在有关司局森林测绘资质的指导下森林测绘资质,承担编制全国性、流域性、跨地区的林业发展规划森林测绘资质,林业产业规划,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公署建设规划,全国山区、沙区及林业综合开发规划及有关专题调研、论证,并负责规划实施的检查和技术管理工作。
(二)、承担国家大中型森林资源保护工程、荒漠化治理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建设工程、商品林建设工程等的规划设计、工程监理、质量检查、竣工验收及效益评估工作。
(三)、承担外资贷款、援款、中外合资林业项目(资源环境保护及营造林部分)的建议书、可研报告编制并负责项目技术咨询及技术管理工作。
(四)、承担报局审批的林业工程建设项目(资源环境保护和营造林工程部分)的咨询评估工作。
(五)、组织编制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业测绘、林业工程咨询等方面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
(六)、承担局山区综合开发处的工作。
扩展资料: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甲级资质分为甲A级、甲B级两个档次。资质证书由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核发,并加盖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印章。
持有甲、乙、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除外)。国有森工企业林业局内设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持证单位,仅限于本企业施业区范围内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持有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只能在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县内承担营造林设计与验收、采伐作业设计与验收、简易经营方案编制等直接为林农或者基层林业单位服务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1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符合甲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甲A级资质,其他的只能申请甲B级资质: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不少于20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
(四)近5年内主持或者独立承担第七条第
(五)款规定的7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应不少于5年。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四)专职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8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五)近5年内主持或独立承担下列5个类别以上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
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的相关技术人员不少于50%,聘用专职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不多于10%。
丁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林业(学)相近专业学历,并从事过林业调查或作业设计工作的人员3人以上。初次申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只能从丁级或者丙级资质开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林业局调查设计院
百度百科-林业技术
百度百科-森林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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