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

南京贯标集团为您解答:测绘资质办理流程。大家都知道测绘资质管理较为严格,并且将标准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需要进行测绘数据采集并提供相关信息成果的单位要申请《测绘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应资质范围的活动。小编今天给大家详细讲讲测绘资质的具体申办流程及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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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测绘资质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3.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4.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二、测绘资质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2.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

纳证明等材料;

3.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4.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5.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6.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7.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三、测绘资质申报流程

1.系统注册

2.测绘资质申请

3.受理决定

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

4.准予决定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5.公示期

作出拟准行政许可,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准予行政许可后10个工作日内发证。

6.领取资质证书

7.领取加密狗

8.刻制印章

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测绘资质专用章。

测绘公司需要刻什么章

测绘公司需要刻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合同章。测绘公司在注册成功后就需要刻五枚章,公章是所有印章中效力的,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合同印章用作签订商业合同。其他合同均加盖公章。法人印章和财务专用章统称为印章。发票章是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财务章是办理会计业务所需要用到的章,一个公司正常运作必须要有这五枚印章。

注册测绘师印章尺寸

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的公章尺寸为直径38x38mm,圆边宽为1mm。所有公章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尺寸为12mm至14mm。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所属部门与分公司名称放五角星下面,自左而右横排。

天津市测绘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之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乡测绘工作测绘成果资质专用章的统一管理,确保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测绘成果资质专用章的实施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持城乡基本测绘资料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充分发挥测绘工作在本市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或使用涉及本市测绘成果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军事测绘单位承担地方测绘任务时,也应执行本规定。第三条 天津市测绘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测绘处)是市人民 *** 管理全市测绘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并统一管理全市的城乡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及其控制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值测绘成果资质专用章;组织测绘和管理统一分幅的1∶500~1∶10000比例尺城乡基本地形图;管理本市城乡地下综合管线测绘和地籍测量以及市、区、县境界面积的量算;核发《测绘许可证》;依法组织测绘成果的管理;指导、协调各专业单位的测绘业务工作。第四条 在本市承担城乡测绘任务的单位,须向市测绘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并领得《测绘许可证》后,方准进行测绘。外地的测绘单位在本市承担测绘任务,须持所在地颁发的《测绘许可证》到市测绘处登记备案。

已取得专业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证书的单位,应向市测绘处登记备案,并由市测绘处核发《测绘许可证》后,方可承担测绘任务。第五条 各测绘单位在本市承担基本控制测量和地形测量时,应采用本市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基本地形图均需按规定分幅和编号。

各专业工程测量,可根据特殊需要采用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第六条 各测绘单位在本市承担城乡基本测绘任务时,应在测绘工作开始前将测绘内容、测区范围、技术标准和工期等报市测绘处审查,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测绘工作结束后,应将测绘成果、成图复印一份,送市测绘处存档。

为避免重复测量,使一次测量的成果、成图多用,对需要使用已有测绘成果的,按国家规定,有偿提供。第七条 市测绘处负责对测绘成果、成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各单位使用的本市城乡基本测绘成果、成图资料,均应加盖“天津市测绘管理处测绘资料专用章”。无专用章的,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建筑管理等部门不予认可。第八条 各单位不得采用任何方式擅自复印城市基本地形图和地下综合管线图。确需复印时,须事先报经市测绘处批准。第九条 对外提供国家未公开发表的测绘资料,必须报经市测绘处批准。第十条 公开出版的旅游图、交通图、专题地图、书刊插附地图,在印刷前须经市测绘处批准。

车站、机场、广场、展览馆等公共场所悬挂的和报纸、电视等发表的涉及国家版图的各类示意图,在悬挂和发表前须经市测绘处批准。第十一条 凡需在本市进行航空摄影的单位,应向市测绘处提出申请,由市测绘处审核,报国家测绘局审批。第十二条 本市永久性测量标志的保护、委托保管工作,按国务院颁发的《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和市人民 *** 颁发的《天津市永久性测量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对执行本规定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测绘处给予奖励。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测绘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一)对未取得《测绘许可证》,私自 *** 测绘产品、资料的单位,责令停止测绘业务并给予通报批评。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建筑管理等部门和各资料归口管理单位对其测绘产品和资料不予认可,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测绘和委托单位共同负责;

(二)对擅自超出《测绘许可证》允许范围进行测量的,分别给予批评、降低测绘资格级别或吊销《测绘许可证》;

(三)对违反测绘技术标准,造成测绘产品质量低劣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测绘单位赔偿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四)外地测绘单位承担本市测绘任务未向市测绘处登记备案的,测绘成果成图不予认可,并给予通报批评,经济损失由测绘单位和委托单位共同承担;

(五)各单位在市测绘部门领借的测绘资料,未经批准擅自 *** 、转借或复制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图纸、资料费数额处以两倍的罚款;对泄漏国家图纸资料机密的人员,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处理;

(六)对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公开出版专业地图、地理图、旅游图、交通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停止销售或发放;

(七)对擅自移动、损毁或故意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按《天津市永久性测量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处理。

不动产测绘报告要盖章吗

不动产测绘报告要盖章。测绘公司出具的测绘报告一般要加盖测绘资质章,证明此报告是测绘公司经过审核认可。